• 電話 | 0937-643113 郭先生
  • E-mail | ellalin1213@gmail.com
  • 地址 | 宜蘭縣頭城鎮環鎮東路二段600巷23號
陽光 藍天 大海 微鹹海風
渡假氣息撲面而來

踩著發燙的沙粒奔向蔚藍海岸
沁涼的海水洗去夏日的煩悶
高照的艷陽將你我曬成健康的小麥色

你還在煩惱要去哪玩嗎?

●  代辦賞鯨套裝行程。
●  嬰兒澡盆(須提前告知)
  • 寄放行李
  • WIFI上網
  • 電視頻道
  • 公用冰箱
  • 公用飲水機
  • 電梯
  • 兒童澡盆
  • 可停車
  • 旅遊諮詢
  • 代購票券
●  匯款資訊請來電洽詢。
●  住宿請依照預訂之人數前來,若有需要加人或加床,請提前告知。
●  訂房確認後,請於2日內(不含假日)預付房價50%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●  匯款完成後,煩請以line或電話、簡訊方式告知帳號末五碼,金額、姓名、電話、住房日、房型、人數...方便為您查詢是否已入帳,謝謝。
●  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
  • 禁帶寵物
  • 禁止吸菸
● 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。
●  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11:00以前。
● 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
● 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
●  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煙、請勿攜帶寵物。
●  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
● 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●  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   
※ 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
a. 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b. 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c. 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
d. 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e. 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f. 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g. 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※  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※  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